關于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發放和管理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就業政策體系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就業的通知》(青政發〔2013〕22號)精神,現就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貼的范圍和條件
?。ㄒ唬?013年7月1日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用人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機構和勞動人事代理機構),招用經認定的本市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和本市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及時足額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對于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后,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補繳社會保險費且不超過3個月的,可申請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其余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月份不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對于2011年12月1日后,用人單位已享受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按本通知有關規定享受政策至期滿。對于2011年12月1日前,用人單位已享受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按本通知有關規定享受政策至期滿,但不享受崗位補貼。
?。ǘ┯萌藛挝粦ㄟ^金融機構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
?。ㄈ┱杏迷瓰楸締挝?、關聯企業職工的,失業登記時間應滿6個月以上。
二、補貼標準、期限和資金來源
?。ㄒ唬┭a貼標準
1、社會保險補貼。用人單位屬于企業性質的,以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基本養老保險18%、基本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1%的比例計算;用人單位屬于個體工商戶的,按照基本養老保險12%、基本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1%的比例計算。如果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比例調整,按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2、崗位補貼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月200元。
?。ǘ┭a貼期限。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對自初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時的年齡為準)。
?。ㄈ┵Y金來源。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資金從各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中,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以下簡稱市內三區)所需資金從市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他區市所需資金從本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在國家和省規定失業金擴大支出范圍試點期間,招用人員參加失業保險且符合《青島市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青財社〔2013〕82號)的,補貼資金從市級統籌的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范圍中列支。三、資金申領撥付程序
?。ㄒ唬┭a貼申報。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每半年申報一次。用人單位于每年1月份或7月份,到工商注冊地區(市)就業服務中心進行申報。其中,1月份受理上年度補貼申報;7月份受理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補貼申報。申報時,用人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申請表》;
2、《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明細表》;
3、《營業執照》副本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憑證(委托銀行發放工資明細表和會計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用人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其他資料。
?。ǘ┭a貼審核
1、初審。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應在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派專人到申請補貼單位進行實地初審,對相關信息進行查詢和核對,如實填寫《實地勘驗表》,并由勘驗人簽字確認。經初審符合政策規定的,將人員有關信息,按享受政策類型錄入市人力資源信息系統,填寫《區(市)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撥付審批表》。
2、復審。區(市)就業服務中心初審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符合規定的有關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抽查復審。其中,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以下簡稱市內三區)的,經同級財政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市就業服務中心匯總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復審。
3、公示。對復審符合政策規定的,應將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單位、人員、補貼資金數額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其中,市內三區的由市就業服務中心統一在青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其它區市的公示方式自行確定。
?。ㄈ┵Y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后,市內三區的,由市就業服務中心將《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撥付匯總審批表》和有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進行審批。對符合規定的,由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撥付市內三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會同區就業服務中心將補貼資金撥付用人單位。資金撥付后5個工作日內,各區將有關情況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其它區(市)補貼資金的審批、撥付,由各區(市)按規定自行組織實施。
?。ㄋ模┢渌麊栴}。自2013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自身原因不申報或漏報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不再予以補辦,但享受補貼期限可以向后順延。
四、工作要求
各用人單位要如實填報相關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現場核查等工作。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和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定期對補貼申報和資金撥付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在全市范圍內通報。對弄虛作假,冒領、騙取扶持資金的,一經查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蛾P于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勞社〔2008〕142號)和《關于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2〕37號)同時廢止。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