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
認證操作指南
一、相關政策規定
1、自2016年3月1日起,納稅信用A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登錄青島市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2、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仍可進行掃描認證。
3、納稅人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方法保持不變,即當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數據,仍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對應欄次中。
二、系統登錄
納稅人使用可以連接互聯網的電腦,在USB接口插入金稅盤或者稅控盤,登錄青島市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網站(地址https://fpdk.qd-n-tax.gov.cn)。納稅人首次登錄系統時,需進行相關安裝準備工作,詳見附件1。
三、發票勾選
納稅人登錄青島市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網站,在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中對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進行勾選處理。發票勾選可分為逐票勾選和批量勾選。
1、逐票勾選
逐票勾選通過“發票勾選”功能菜單實現,以查詢和逐票勾選的方式,實現納稅人選擇次月申報期內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清單信息的功能。系統提供“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銷方稅號”、“勾選標志”5個查詢條件,其中:“開票日期”為必錄條件。執行查詢后,納稅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發票進行勾選并保存。
勾選確認前,納稅人可以多次進行發票勾選操作。
勾選撤銷:勾選確認前,納稅人可以對來源于“底賬系統”的發票進行取消勾選的回退處理。對于來源為“認證系統”的發票默認置為已勾選狀態且不可變更, 不可以回退。
2、批量勾選
批量勾選通過“批量勾選”功能菜單實現,以excel文件導入的形式實現批量勾選功能,適用于發票數據量較大、逐票勾選模式不太適用的納稅人。批量勾選時系統提供“下載”和“上傳”功能。納稅人需先將尚未確認的正常發票的清單文件下載到本地(所下載文件為壓縮文件,解壓后可以得到一個excel文件),解壓后根據需要篩選出勾選的發票清單,單獨保存為1個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并將對應的“是否勾選”列的值改為“是”,保存后上傳到系統即可實現批量勾選處理。
勾選確認前,納稅人可以多次進行發票勾選操作。
勾選撤銷:勾選確認前,納稅人可對當月已勾選的發票進行回退處理(僅限于未掃描認證過的發票),將已勾選過的發票信息填寫到文件中,并將“是否勾選”列改為“否”,保存后上傳到系統即可實現勾選操作的回退處理。
四、確認勾選
確認勾選通過“確認勾選”功能菜單實現,是對當月已勾選的發票信息進行確認操作,一旦確認成功,則視為當月的最終勾選結果,不再允許撤銷或補充勾選發票。
1、確認勾選時,系統會自動統計出本月已勾選的發票匯總情況。若已勾選的發票中還包括作廢、紅沖、失控等異常發票狀態的發票信息,系統在匯總表格中分行列示出正常發票和異常發票信息,其中狀態為異常的發票信息不可以在次月申報期內進行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
2、確認勾選每個月只能執行一次,確認之后將無法回退。
3、自動確認:若納稅人當月勾選了發票,忘記執行勾選確認操作,系統會在每月最后1日的22點自動將所有已勾選的發票信息進行自動確認。
4、如納稅人當月未勾選發票,無需專門執行勾選或確認操作。
5、若納稅人確認勾選之后,當月仍有發票需要申請抵扣或出口退稅的,可進行掃描認證。
6、納稅人確認勾選后,可通過“確認查詢”功能模塊查詢指定月份的勾選確認記錄。
五、發票查詢
發票查詢通過“發票查詢”功能菜單實現,向納稅人提供發票明細的查詢功能。與“發票勾選”功能中的查詢相比,“發票查詢”功能的查詢范圍更為全面。主要區別如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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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查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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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勾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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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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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查詢正常狀態發票,也可查詢處于作廢等異常狀態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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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處于正常狀態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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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勾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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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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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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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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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詢未確認和已確認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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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可查詢未確認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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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納稅申報
納稅人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方法保持不變,即當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數據,仍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對應欄次中。
《附列資料(二)》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填寫數額,為當期勾選確認申報抵扣的稅額和當期勾選確認后掃描認證的稅額合計。